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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聘通知
时间:2020年12月09日 浏览:0次
为进一步提升协会工作效能,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及保险宣传工作,结合协会实际工作需要,经第五届常务理事会一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业内公开选聘6名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现通知如下:
一、选聘办法
公开选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综合素质考察在行业内公开选聘优秀人才。
(一)人员设置
1.综合部工作人员1名,从事综合部日常办公及公文处理工作等。
2.业务部人员1名,从事组织行业自律公约的协调制定和互查,负责行业市场的调查研究,监督行业自律公约的执行,业务报表的收集、统计整理工作。
3.消保部工作人员2名,从事日常消保宣传、政策咨询、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消保和复杂投诉的调解工作。
4.宣传部工作人员2名,从事收集、整理、统计、推荐会员单位宣传稿件和相关信息资料,负责协会网站更新维护,保险行业宣传信息的传递和交流等工作。
(二)选聘条件
年龄45岁以下,专科以上学历,3年以上保险从业经历,现为市保险公司在职工作人员。条件优秀可适当放宽。
1.综合部工作人员,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能起草各种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汇报材料。
2.业务工作部人员,熟悉产险或寿险业务,了解产险或寿险市场情况。
3.消保部工作人员,熟悉保险业基本业务和有关保险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应变能力。
4.宣传部工作人员,具有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组织能力,能够掌握保险公司业务相关的知识。
请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派驻人员的选拔和推荐工作,积极推荐业务能力素质较为优秀的年青工作人员,在协会平台锻炼培养。
(三)具体要求
1.工作时限。聘期暂定为2年。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本人表现,商原单位可续聘。
2.工作要求。要与所在单位办理工作交接,全职在行业协会工作,聘期内不得再承担所在单位其他工作。工作人员在市协会工作期间,由分局和市协会共同管理考核,考核情况向所在单位反馈。
3.薪酬待遇。会员单位派驻人员实行津补贴制,工资及福利由其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相应人员工资及福利标准发放,协会发放津补贴。在协会担任部门负责人津补贴2000元/月,担任其他岗位人员津补贴1500元/月。派驻人员薪酬水平不低于派出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收入水平。
二、选聘程序
(一)在市协会网站同步发布选聘启事,并将该选聘通知下发至辖内所有会员公司,会员公司推荐报名应聘。
(二)市协会选聘工作小组受理并妥善保管应聘报名表及相关应聘材料,审核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名单,报市协会常务理事会。
(三)市协会选聘工作小组对经过初选人员进行笔试(试卷由工作组制定),笔试结束后,划定合格分数线,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四)成立面试工作组。面试工作人员由协会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等组成,对笔试通过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情况最终确定6名拟聘人员。
(五)考察公示。工作小组负责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并征求各会员单位意见后,在市协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入职。拟聘人员的组织考察顺利通过的,市协会通知拟聘人员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并将招聘结果报蚌埠银保监分局备案。
三、报名事宜
请各会员单位积极配合、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各理事单位应至少推荐一名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推荐人员个人简历以电
子邮件形式发送至:87211601@qq.com,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