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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保险行业协会会费缴纳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21年06月29日 浏览:0

(2021年3月29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为保障蚌埠市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依据协会章程,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和《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党委关于印发加强全省银行保险社团党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皖银保监党发〔2019〕3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缴纳范围

会员单位均应按照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二、会费额度核定

以支定收原则核定会费额度,既要满足工作需要,又充分考虑未来,适当留有余地。会费按年度预算核定,分年度缴纳。

三、会费缴纳标准

协会参照上年度原保险费总收入采取4级档次收取固定会费,其中:

一级档次为原保费总收入在3亿元以上的公司,会费为6万元;

二级档次为原保费总收入在1亿元以上-3亿元(含3亿元)的公司,会费为4万元;

三级档次为原保费总收入在3千万元以上-1亿元(含1亿元)的公司,会费2万元;

四级档次为原保费总收入在3千万元(含3千万元)以下的公司,会费为1万元。

新入会的会员单位,当年会费标准按四级档次1万元/年,具体缴纳金额可以按月计算。

部分经营困难单位可以向理事会提出会费酌减申请,由理事会讨论决定。

四、会费缴纳方式

会费由会员单位直接汇至蚌埠市保险行业协会。

户  名:蚌埠市保险行业协会

开户行:工行蚌埠华夏支行

账  号:1303007519300218008

五、会费缴纳时间

会费缴纳时间为每年5月份

六、拖欠会费惩处措施

会员单位不得拖欠会费;对于不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按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会费使用原则和制度

会费使用应当本着取之于会员单位,用之于会员单位以及勤俭高效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

协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年度预算方案应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预算执行情况,每季度向常务理事会通报,年度决算应向常务理事会报告,接受常务理事会的审查和监督。重大开支事项须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八、会费用途

会费开支主要用于业务活动和各项管理费用,各分项费用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业务活动成本主要列支因工作需要召开的各类会议,强化行业自律、维护会员权益等活动开支,以及开展保险宣传等业务活动支出。管理费用主要列支协会秘书处人员工资、补贴、生活福利费用以及秘书处办公场所的租赁费和水电、交通、通信等办公费用。

九、其它

   本办法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办法解释权属蚌埠市保险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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